金宇星律师,男,1982年出生,浙江省绍兴市人,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三级律师,曾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宇星律师从业十余年,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担任十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办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地产、侵权与伤害赔偿、追债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刑事诉讼案件,办理过多起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盗掘文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贩卖毒品、非法走私普通物品罪、敲诈勒索罪、受贿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污染环境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交通肇事罪、非法侵犯公民信息罪、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聚众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案件,其所办的赵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同时擅长合同起草、修改及评审等非诉业务,业务能力扎实,深受当事人信赖。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等多家国企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375439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