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星律师,男,1982年出生,浙江省绍兴市人,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学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三级律师,曾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宇星律师从业十余年,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担任十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办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地产、侵权与伤害赔偿、追债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刑事诉讼案件;同时擅长合同起草、修改及评审等非诉业务。其所办的赵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等国企提供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754390778